2021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青年基金 项目申报指南
2021年度粤深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,支持青年科技 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, 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、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,激 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,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。青年 基金项目不列参与者。
—、申报条件
青年基金项目面向全省范围开放,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广东 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,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 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协调人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 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。
(二) 年龄不超过35周岁[即1986年1月1日(含)以后 出生],女性放宽至不超过38周岁[即1983年1月1日(含)以 后出生]。
(三)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。
(四) 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或双聘 人员(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或聘用合同等证 明材料)。
(五)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,应合理安排研究时 间,保障项目顺利实施。
(六) 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。
二、 资助领域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数理、化学、生命、地球、工材、信 息、管理、医学等学科分类项下自主选题进行申报。
三、 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
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/项,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,项目经 费一次性拨付。
四、 预期成果要求
项目负责人独立研究能力和承担本学科领域省部级以上科 技计划、基金项目的能力有较大提升;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具有 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(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)不少于1篇,或申 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;提交科技报告不少于1份。项目成 果形式以论文、专著、专利、人才培养、国家项目获取、国际交 流、学术贡献、科技报告等形式为主。
五、 有关说明
(一) 青年基金项目请选择“区域联合基金-青年基金项目” 专题申报。
(二) 所有省市联合基金(包括粤穗、粤深、粤佛、粤莞联 合基金)的青年基金项目统一评审、择优立项,适当比例支持联 合出资地市的依托单位项目。
(三) 项目立项公示前,申请人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 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立项的不予资助。
发布时间:2021-08-12
粤深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