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支持强度及方式
支持强度: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。单个企业最高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
支持方式:事后补助。
二 、企业研发资助申请条件
(一)在深圳(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)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(发证时间为2017-2019年),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(纳统年度为2019年)的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;
(二)企业研发资助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,应当建立内部研发机构,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科技统计报表;
(三)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,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2019年度加计扣除申报;
(四)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。
三、 时间
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20年9月7日- 2020年10月12日(截止至18:00)。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,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。
四、申请程序
网上申报——申报系统在线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电子申请材料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协同统计、税务等部门核对数据、核查诚信——社会公示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审定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发布资金下达文件——资金拨付